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叶远昂这个父亲,池曦文不是不认。
他这些年弥补自己,对自己好,池曦文明白,他懂得感恩,叶远昂给钱让他去念书,所以他愿意叫他一声爸,但也仅此了。
因为叶远昂有妻有女,注定不是他要去的家庭,他们的关系永远上不得台面,见不得光。
很多年前,名校毕业的叶远昂在福建省某个小村子里做支教,支教时期一年,他年轻英俊,戴罕见的名表,被女学生求爱。他恪守礼貌,严厉拒绝之后,女学生(已成年)竟然下药爬上了他的床,事后为了不把事情闹大,女学生问他索要了三百万,说自己会拿着钱出国,这件事谁也不会知道,她不会宣扬出去,这也不会影响他的前途。
叶远昂吓破了胆,他父亲花钱打发了女学生,却没想到她生了个孩子,因为心软一时留下了这个小生命,又因为自己有远大的前程抱负,把孩子丢给临产的嫂子和朴实的兄长,给家里留了五十万现金,要求他们守口如瓶一辈子。
女学生坐船远渡重洋离开中国,撕掉护照改名换姓,隔了几年后,或许是因为自己再也生不出来了,也或许是血脉亲情让她追忆往昔,她想起在国内的孩子来,主动联系了家里。
每次想起自己精彩纷呈的身世,池曦文都觉得自己像生活在一本狗血小说里。
没有十年脑血栓都想不出这种剧情。
他希望和叶远昂就保持现在这种关系,平时不发消息来往,一年见一两面,吃一顿饭,剩下的时间互不打扰。
晚上池曦文因为要跟叶远昂吃饭,特意提前发了消息给李夏煜,害得弟弟在聊天框里泪如雨下,说要回家吃两块他做的可露丽安慰一下。
池曦文回复说:“好吃的话,改天再给你做。”
李夏煜马上又高兴了起来,说爱他。
这弟弟非常好哄,一块可露丽都可以让他这么高兴,和他那兄长格外不同。
他兄长可挑食了,不高兴的时候哄起来十分要命。
等李夏煜下班回家后,打开冰箱找他的可露丽,却被保姆告知:“您说那个巧克力?梁先生下午回来肚子饿了,我那会儿出去了,他自己弄的东西吃,就是您带回家的甜点。”
骇人听闻!
李夏煜:“??”
李夏煜瞳孔都在震:“他全吃了?”
保姆深深摇头:“可浪费了,吃了两个,剩的他全丢了。”
李夏煜崩溃了:“他不是不吃甜食吗?!为什么要动我的甜品?吃不完还丢了??”
保姆表示她也不知道怎么回事。
李夏煜并不敢去找大哥质问,真是暴殄天物,这还是人吗。
“大哥在哪?”他问。
保姆说:“在书房撸猫呢。”
得,他知道了,说不定还在房间里偷偷看加菲猫三部曲。
保姆说:“不过梁先生说球球有点不舒服,明天让上次外诊的医生来一趟,等等啊,我得去找找手机,差点忘了他的吩咐了。”
李夏煜没有太在意她的话,猫有点不舒服么?他特意去书房问了一嘴,大哥坐在办公椅上,腿上趴着一只黢黑的猫,和他的黑色家居服几乎融为一体,修长白皙的手指搭在那油光水滑的皮毛上,手背青筋微微凸起,腕间的限量古董腕表还没摘,侧影矜贵而英俊。
然而一开口就是讽刺的味道。
“你妈妈没有教你敲门的规矩?”
“……对不起大哥,我忘了。”李夏煜倒不生气,认真地道歉,“我听张阿姨说球球是不是生病了,就过来看看,那个……就是我对象刚好是个兽医,我可以拍给他看看球球的情况,要是情况紧急的话,我现在就给他打电话。”
李夏煜觉得自己的话非常有水准,大哥该觉得自己是个体贴和善解人意的好弟弟吧!
没想到梁越身上的低气压更甚。
男人眉峰压低朝他扫过来,声音冷淡到极点:“他随叫随到?很听你的话?”
现代兵王不小心穿越到了抗战时期一个傻子兵上,且看这个傻子兵如何给日军搅局。“一定要给我弄死那个二愣子”日军高官说道;“今天二愣子又干啥去了,你怎么不派人跟着”政委说道;“别让二愣子知道...
诸天万界穿越诸天系统都是大佬垂钓的鱼饵!李觅重生到了1998年高一的时候,重生后李觅不知道还是不是重生在原来的蓝星,蓝星上没有超凡的存在,和重生前大差不差。不同的是他有了超越普通人的记忆力以及罗辑思维和计算能力,都重生了,长生也不是没有不可能,没有超凡就科技证道。基因,纳米,星空......
本书名称:童话保质期本书作者:林小枣本文文案:高考结束后,小城少女宋知遇见了一个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女孩。对方递给她巨额支票:“我雇你,来扮演我两个月。愿意吗?”大小姐锦衣玉食,无所不有,却被“好闺蜜”长期压榨霸凌,还有一个控制狂爸爸。窒闷压抑之下,她想逃离,雇宋知来做自己的替身。她殷切又紧张的望着宋知,如此沉郁的环境,恐...
姜吟与傅云川隐婚五年,他们向来是夜里狂欢,白日生疏。她以为,是他天性凉薄冷漠,哪怕心是石头做的,也有捂热的那一天。直到她看到那个冷漠的男人为一名娇软女大学生怒砸几千万过生日,高调公开小女友,她才知道自己苦心经营五年的婚姻多么可笑。五年来,她除了一纸结婚证,什么都没有。他却说:“小姑娘怀孕了,我得给她一个名分。”姜吟才知道,他不是生性凉薄,只是不爱她。于是绝望放下,递出离婚协议,男人轻蔑一笑,“你别后悔。”直到,亲眼目睹她被另一个男人捧在心尖高调求婚。曾经骄矜凉薄的男人,慌了神:“老婆,你最爱我,对不对.......”...
前面比较正统,后面文风就比较搞笑。没办法,我骨子里就是个逗逼,特别是111章之后,家里发生了一些事情,完全放飞自我了,怎么开心怎么写,所以不喜欢搞笑文的,要提前避下坑哦。北宋的卢生,黄粱一梦,在钢筋混凝土的世界里生活了一世,然后又回到原来的世界中。开启了自己成为北宋大药商的传奇一生,采药,炮制,做中成药…感情戏份一......
林霁是个直男,郑知夏从十三岁起就知道了 他能和林霁好得穿一条裤子,却永远没办法讲出自己见不得人的心思,他学着粉饰太平,用一整个青春跟在林霁身边当一个乖巧听话,从不迟到早退的好学生,好和林霁这个真正的天之骄子永远走在同一条路上 但也只是仅此而已了,郑知夏知道自己永远没办法成为林霁的爱人,他玩着一场只有自己知道的好朋友游戏,直到一天酒醉,舞台塌陷真相暴露,他成了被林霁避之不及的存在,看着林霁迅速地宣布订婚消息,并收到了一份伴郎邀请 郑知夏倒也没有这么不知趣,他收拾好自己,体面道别离开,迅速地投入到新的情感中,将感情宣告于天光之下 再次见面时他穿着敞着口的黑衬衫,一头乖巧的黑发挑染了几撮显眼而叛逆的银色,笑得斯文却冷淡,搂着男友的腰礼貌地叫了声“哥哥” 一切的一切都走向了新生 ——除了林霁,所有人都是这么想的 林霁×郑知夏 预警: 直掰弯文学,内容不代表作者本人三观,请勿上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