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机浏览器扫描二维码访问
轰隆——
众人只见少年身上爆发出无比恐怖的剑意,一抹剑芒浮现,整个小楼仿佛都笼罩在无尽凌厉的剑意中。
刺啦——
一道血光迸发,顿时小楼中充满着血腥的味道,还有那久久不散的冲天剑意。
“哒哒哒。”
一颗人头到死之前还保持着惊恐滚滚掉落在地板上。
“咕噜。”
静,安静,静的只剩下众人的呼吸声。
从出剑到结束仅仅只有一剑,这凶名赫赫的宗煞就这么被这少年秒杀了。
其实这宗煞的整体实力并不弱,大元丹境中期,堪比秦相学长三星院顶尖实力,只不过此人太过大意加上喝醉的原因这才导致被叶平安抓住了破绽一剑秒杀。
高手过招便是如此,稍有分神便是陷入无尽深渊。
“一剑...?”
“那可是大元丹境中期啊,这少年到底是何人?”
叶平安收剑,将最后一口茶仰头饮尽,便起身起来。
现场所有人纷纷自觉的让出一条道路。
待到叶平安离开之后。
一名剑修似乎发现了什么,突然后知后觉的大声说道:
“我知道这少年是何人了!”
“剑势!是剑势,唯有催动剑势才会让我的佩剑如此颤抖,而咱们天风国如此年轻,还领悟了剑势的只有那叶平安!”
众人闻言瞳孔纷纷一震,漆黑古剑,加上如此年轻,当真是他!
“好恐怖的天赋,怪不得能从风雷宗手中虎口夺食。”
另有一人有些担忧的摇头说道。
“不过就他一人,对上天门剑宗恐怕是毫无胜算,且不说剑宗内的剑阵七老都是造气境,听闻其背后还有一位活了上千年之久的老祖,这简直是十死无生。”
“假以时日,必定是下一位剑尊,不,我有预感,他的成就甚至是比剑尊还要恐怖。”
毕竟剑尊在他这般年纪的时候可没有做到这些“成就。”
...
此时叶平安已经御剑来到了天门剑宗的领地。
“跨过这座剑山,便是那天门剑宗了。”
叶平安对这里记得非常清楚,自从他有记忆开始,便是一个孤儿,被丢在这剑山中生活,是被师尊捡到收养带上剑宗。
如果没有师尊叶天源,此刻的他恐怕早已饿死在剑山中,沦为野兽的食物。
“师尊,等着我,徒儿一定会将你救出来!”
“将当年天门剑宗给我们的耻辱加倍偿还!”
越踏近天门剑宗,叶平安心头情绪反而是越来越平静,这三年来,他无时无刻都保持着紧绷的状态,拼命的修炼就只为了今日,所有的一切恩怨,也应该来个了结了。
这三年来,许多人对他施援帮助,也有许多人让他一度陷入危机,但这三年最大的收获是那抹挥之不去的倩影和成为一颗强者的心。
文案:季绾是小户之女,许配给了木匠家的小儿子沈栩为妻。怎料成婚前夕,沈栩寻回了身份,原是太师府被抱错的嫡子。而原本的嫡子君晟,已位极人臣。好在君晟是个讲理的,与沈栩换回了...
世界,去死情节跌宕起伏、扣人心弦,是一本情节与文笔俱佳的其他类型小说,世界,去死-见春台台台-小说旗免费提供世界,去死最新清爽干净的文字章节在线阅读和TXT下载。...
霍邵澎第一次见虞宝意,是他晚宴中途离场,上车前,酒楼墙灯打不到的暗处,有一男一女在争执。那女人音色温绵清越,语速不急不慢,区别于港城女白领三句话恨不得揉成一句的急促,就连吵架,也是一种天然...
梦见自己穿越时空回到了60年代,爹不疼娘早死,渣爹后娘想把她卖给老男人,看她如何,肥揍一顿,搬空家底快快乐乐的下乡去,迎接新生活......
本文是父子年下文,就是讲倒霉的主角被倒霉地抓去做实验,然后倒霉地活了下来,最后倒霉地被"孩子们"豢养的故事,事先注明是NP。 进化是所有生物的本能,人类这个物种自伊始起就处于进化史中,随着科技的发展,随着时间的转移,人类将这种本能从被动转为主动,无数科学家在研究着这一课题,想要打破人类的界限——他们想要创造"神"。 基因学,生物学……无数的实验和研究后,总是达不到所要结果的他们将目光放到了上帝禁区,随着研究的进一步表明,生物体越小,大脑能够开发的程度越大,最高的成就便是出生只有十多分钟的婴儿脑域开发到55%! 但是这依旧不能满足他们,他们认为后天的改良无论无何都比不上先天的优势。 疯狂的科学家建立了"父体计划":父体没有任何能力,与普通人无异,但是他们与女人交配产下的后代,能成为神!父体计划最后成功的实验体,只有一人。 PS:老规矩,还是"伪"字开头,这片是伪种马文吧远目,注意不是男男生子文啊喂!...
设定:古代架空王朝,男子可婚配,嫁者为赤子,意为放弃男子权利(主要指继承权娶妻权等),如女子般出嫁。一旦选择成为赤子,终身不可变。 文案:相府嫡子沈容,年幼丧母,其父不仁,九岁时险溺水而亡,因缘际会为一贵人所救,其后十年寒窗苦读,一朝高中入仕为官,为报其母之仇,谄媚攀附用尽手段,谋取皇子为妻,掀朝堂风云 注: 1、官职私设较多,但不复杂,不在文案列明 2、宅斗内容在中后段,前段主要讲婚嫁,整体内容轻松不虐不烧脑 3、攻腹黑心机重,受性格对外蛮横跋扈,对内黏人爱撒娇,有分寸会看场合,恋爱脑 公告内容:本文将于7月1日周一完结倒V,倒V章节从31—140,看过的读者请勿重复购买。谢谢大家一直以来的支持,往后也请继续支持。 ┄┄ 立意:若慷他人之慨,他人必以其还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