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锦城宋宅的餐厅里,暖黄的灯光把卢晓雅指尖的银筷照得泛着细碎光泽。她刚把最后一块焦黑的红烧肉塞进李高嘴里,就看到李高憋得通红的脸——像吞了个烧红的炭球,连灌了两口橙汁才缓过来,嘴角还沾着点橙汁的水珠,活像只被呛到的小兽。
“现在知道我的‘心意’了吧?”卢晓雅把空了的红烧肉盘推到一边,指尖无意识地蹭了蹭刚才被李高握过的手腕,那里好像还残留着他掌心的温度,让她耳尖悄悄发烫,却故意摆出“凶巴巴”的表情,“谁让你刚才不老实,现在就得好好‘补偿’我做的菜。”
李高揉着发疼的喉咙,心里直哀嚎——这哪是补偿,这是“盐刑”!他瞥了眼旁边的清炒竹笋,那盘笋片颜色发暗,一看就是酱油放多了,赶紧转移话题:“晓雅你这手艺,真是‘独树一帜’,以后还是让孙阿姨教你多练练,免得下次……”
“下次怎么?”卢晓雅挑眉,伸手就要去端竹笋盘,“你要是嫌难吃,这盘笋我喂你吃,保证让你‘回味无穷’!”
宋倩坐在旁边,看着两人“斗嘴”,手里的筷子在碗里轻轻划着,眼底藏着丝笑意。她悄悄把脚踝从李高脚边挪开——刚才被他握了半天,皮肤都有点发烫,现在终于能松口气。可听到卢晓雅追问“手感”的问题,她又忍不住竖起耳朵,连呼吸都轻了些。
“我问你,”卢晓雅突然往前凑了凑,声音压低却带着不容拒绝的认真,“刚才你握我手的时候,和握宋老师脚的时候,哪个手感更好?”
这话一出,餐厅里瞬间安静下来。李高刚喝进嘴里的橙汁差点喷出来,呛得咳嗽不止;宋倩的脸“唰”地红透,赶紧低头盯着桌布,手指把布角都攥皱了;连厨房里偷偷观察的孙淑娟都差点把汤勺掉在地上,拉着宋志远的胳膊小声说:“这晓雅,怎么问这么直白的话!”
宋志远憋着笑,眼睛却亮得很:“年轻人直白点好!我倒要看看千佛这小子怎么回答。”
李高咳了半天才缓过来,看着卢晓雅亮晶晶的眼睛和宋倩泛红的耳尖,心里暗道“这题是送命题”!说卢晓雅的手好,宋倩肯定会尴尬;说宋倩的脚好,卢晓雅能当场把竹笋扣他头上。他眼珠一转,故意皱着眉,一本正经地胡扯:“你这问题就像问‘挖鼻孔用左手中指舒服,还是右手中指舒服’——都是自己身上的,怎么分好坏?”
“你能不能别这么恶心!”卢晓雅脸一黑,伸手就去掐他胳膊,“好好回答!不然这盘笋你今天必须吃完!”
宋倩也抬起头,小声补充:“千佛哥,你就……就客观说嘛,我们不生气。”话虽这么说,她的手指却悄悄捏紧了筷子——其实她也好奇,自己的温柔和卢晓雅的鲜活,在李高心里到底哪个更特别。
李高一看躲不过,索性挺直腰板,摆出“大师”的架势,清了清嗓子:“其实你们不懂,我这双手可不是普通的手——我会摸骨,而且是祖传的‘活骨术’,能摸出骨头的纹路、皮肤的细腻度,甚至能算出吉凶。你们想比手感,不如让我用摸骨术来‘评断’,既公平又专业。”
“摸骨术?”卢晓雅眼睛一亮,忘了要“惩罚”他,“就是电视里那种摸着手就能算姻缘的?”
“比那厉害多了!”李高故意卖关子,伸出右手,指尖轻轻在空气中虚划了一下,“我这摸骨术,不用摸全身,只要摸一个地方,就能分辨出皮肤的细腻度、骨相的优劣,甚至能看出一个人的性格。比如摸手能看出是否细心,摸脚能看出是否灵动——这可比单纯说‘手感’专业多了。”
宋倩听得有些好奇,忍不住问:“那……那摸哪里才能分得出我们的‘差别’?”
李高看着两人期待的眼神,心里偷偷乐,表面却故作严肃:“摸骨讲究‘缘法’,不能随便摸。不过今天看在你们这么‘真诚’的份上,我可以破例——就摸手腕吧,手腕的皮肤最薄,骨相也最显性格。晓雅你先来?”
卢晓雅犹豫了一下,还是把左手伸了过去。她的手腕纤细,皮肤白皙,血管像淡青色的丝线,轻轻搭在李高掌心时,还下意识地颤了一下。李高的指尖轻轻拂过她的手腕,能感觉到皮肤下骨头的细腻弧度,还有她微微加快的脉搏——这丫头看着大胆,其实也会紧张。
“怎么样?”卢晓雅催道,眼睛死死盯着李高的脸。
“晓雅你的骨相是‘风骨’,手腕纤细却有力度,说明你性格果敢,做事干脆,皮肤细腻却不娇气,是个能扛事的姑娘。”李高一本正经地胡说,其实心里只觉得她的手腕软软的,像裹了层温玉。
卢晓雅的脸瞬间红了,却嘴硬:“就……就这?我还以为有多厉害。”话虽这么说,却没把手抽回来,反而悄悄往李高掌心送了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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